無牌餐廳賣貓狗肉 持行街紙3越人囚17月2周
文章日期:2024年9月28日

【明報專訊】3名持「行街紙」越南籍男女涉於旺角經營餐廳賣貓肉和狗肉,被控使用狗肉或貓肉作食物等罪,他們早前認罪,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及判刑。辯方指出,被告因為不知食貓狗肉違法而犯案,希望法庭輕判。裁判官表示,本案控罪性質嚴重,更關乎5.4公斤狗肉和4公斤貓肉,「明顯涉及多隻可憐的貓狗」,判處各被告入獄17個月兩星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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