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年兩犯 偷拍裙底男判感化
文章日期:2024年9月27日

【明報專訊】銀行分析員在港鐵旺角站乘搭扶手電梯時拍攝女子裙底,早前承認「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」罪,經索取報告,西九龍裁判法院昨判12個月感化令。裁判官認為被告雖患眼疾,但面對的是心魔,是時候重整人生,法庭「畀埋呢次機會」。

被告黃宇恒(33歲)被控2024年7月3日在港鐵旺角站扶手電梯B3出口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。法庭較早時為被告索閱的心理報告顯示,被告重犯機率屬中至高。

官:需面對心魔

裁判官昨稱,被告5年內曾干犯一次同類罪行,適宜判監,但考慮到他已還押兩周,有健康問題,且獲妻子支持,而法庭較早時進一步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,結果內容正面。

辯方提及,被告患白內障並已安排做手術,他承諾不再犯案,重犯機率低。裁判官認為被告眼患是另一問題,要面對的是心魔,最終採納報告建議,判處12個月感化令。

根據承認案情,被告與X不相識,當晚穿短裙的X在旺角站搭扶手電梯時,突然感到右大腿被不明物體碰到,往後望到背後對落一至兩級的被告拿着手機。X跟被告對質,被告隨即跑走,遭路人制服。被告警誡下承認因性衝動犯事。

【案件編號:WKCC 2944/24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