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引「國安細則」入稟 羊村案工會資產充公
文章日期:2024年9月27日

【明報專訊】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人出版《羊村十二勇士》等繪本,2022年經審訊被裁定「串謀刊印、發布、分發、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」罪成,分別被判囚19個月。律政司申請充公工會約11.6萬元,高院昨日開庭處理。律政司一方指涉案財產用於資助或協助危害國安的相關活動,法官陳慶偉考慮後稱他曾處理被告的保釋申請,相當熟悉本案,下令充公財產。

申請人為律政司長,由資深大律師陳浩淇和大律師何卓衡代表,答辯人為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清盤人,昨無代表應訊。翻查資料,政府今年5月刊憲宣布,根據《職工會條例》第14條委任職工會登記局副局長為工會的清盤人。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時任理事:主席黎雯齡、副主席楊逸意、秘書伍巧怡、司庫陳源森及委員方梓皓,2022年被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,各囚19個月。

申請方基於《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》第13條申請將財產充公,指案中證據顯示工會成立目的具政治性,即以非法手段向政府施壓和參與港獨「抗爭」,涉案財產與犯罪活動相關,旨在為工會營運提供資金,以資助或協助從事危害國安有關的活動。

開庭即判 官:熟悉本案

申請方稱,出版《羊村》繪本並派發予公眾,似是證明工會從事危害國安活動最突出的一點,但正如原審法官指出,工會亦有其他為達成政治目的之行為。申請方引述主席黎雯齡受訪提到工會開小組,是為在學校、院舍、醫院的言語治療師打開平台,平時會討論行業議題,並在當中「揭示政權問題」;黎又稱會員本身支持運動,但在工會中又可從產業層面「發掘更多極權證據,將抗爭連上自己的生活」。

據了解,涉案款項包括工會在匯豐銀行的110,682.94元存款和6202.1元備用現金。申請方指現時法庭另扣起一筆約5萬元的款項作清盤費用,若有餘款會一併充公。陳官表示,他曾處理本案被告保釋申請,相當熟悉本案,考慮後根據律政司草擬的文件頒下充公令。

【案件編號:HCMP 773/24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