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評:警方毋須急於下結論 應對病人訓練須檢討
文章日期:2024年9月24日

【明報社評】一名患思覺失調精神病男子在家中攻擊家人,家人報警求助,警方到場後在短時間內開槍擊斃持刀衝前的精神病患者。家人不滿警方處理手法不專業,警務處長蕭澤頤除表示會深入調查,同時表示處理案件警員的開槍行動是「按指引作出決定」。警方的處理手法是否恰當,相信死因裁判庭會全面審視各種證據,得出合理公正裁決,現在各方都不必急於下結論。在案件水落石出之前,警方應該立即展開檢討,在不同情况下合理使用裝備的指引,以至加強警隊處理有情緒問題當事人的訓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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