帶100公斤瀕危鯊魚翅到港 內地女認罪囚一年
文章日期:2024年9月24日

【明報專訊】39歲內地女子從巴西攜帶市值逾43萬元的100公斤易危或瀕危鯊魚翅到港,被控「在沒有按照香港法例第586章第11(1)條的規定下進口附錄II物種的標本」罪。被告承認控罪,昨在區域法院判監一年。法官判刑時強調,法庭須向公眾發出清楚明確信息,以打擊非法捕殺及相關出口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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