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增選委員兼任區議員助理或顧問 於區會有投票權 有回覆稱獨立決策或避席
文章日期:2024年9月23日

【明報專訊】各區民政專員兼區議會主席今年7月底委任共163名增選委員,他們雖非正式議員,但根據《區議會條例》第71(4)條,各區議會增選委員在委員會內擁有投票權。根據各區議會公布的最新利益申報表,發現有9名委員申報任職區議員助理或顧問,其中5人列明為同區區議員的助理,如沙田區增選委員李鎮浩報稱身兼該區議員姚嘉俊及陳敏娟的助理。李鎮浩回覆本報查詢,被問到會否擔心有利益衝突,或其投票意向會被兩名僱主左右時,李表示投票時會獨立做決定,如個別議題涉及某方面的利益衝突,會避席或不投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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