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卓廷方:沒退路需自衛 官:雙方似有默契「非困獸鬥」
文章日期:2024年9月20日

【明報專訊】首被告林卓廷昨由大律師黃錦娟代表陳辭,稱案發時林與其他被告可能出於自衛等原因而行使合理武力,當晚元朗站內白衣人逼近及沒有退路的情况,讓閘內人產生壓迫感及需要正當防衛。法官陳廣池認為,白衣人初期沒走近閘口,他們與黑衣人似有「默契」,雙方不會越過閘口,閘內人未至於無路可退,故辯方不能概括成「困獸鬥」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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