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男偷渡台灣囚8月 驅逐否需行政機關定
文章日期:2024年9月19日

【明報專訊】大陸退伍軍人阮芳勇6月駕快艇偷渡台灣,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周三(18日)一審宣判,依台灣《入出國及移民法》的「未經許可入國罪」,判處8個月監禁。士林地院行政庭長蔡守訓表示,阮男不適用刑法關於外國人驅逐出境的規定,至於是否適用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》的強制出境規定,屬行政機關裁量範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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