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監:與康佰案3人和解成首例 3人合共賠1.92億 以特別股息方式派小股東
文章日期:2024年9月17日

【明報專訊】證監會因應已除牌的康佰控股(前上市編號8190)營運及管理層不當行為,造成逾2.93億元損失一案,已與涉事各方達成和解,透過簡易程序解決在高等法院的法律程序。待法院於明年4月2日聆訊批准後,3名答辯人,即康佰幕後董事吳國輝、執行董事廖天立及李敏滔,向康佰賠償約1.92億元。康佰收款後會向獨立公眾股東派特別股息,每股0.066元,較康佰於停牌前最後收市價高2.75倍,為已除牌公司以特別股息方式向小股東支付歷來最高賠償額,證監會指是首宗同類和解個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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