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煽動罪首宗定罪 男子穿「光時」衫候判
文章日期:2024年9月17日

【明報專訊】27歲無業男子今年6月12日身穿「光時」上衣和戴「F.D.N.O.L.」口罩,他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第23條立法後、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的新煽動罪,為定罪首案。對於被告在裁判法院最高只可判監兩年,總裁判官蘇惠德明言不傾向視曾犯舊煽動罪的被告為「積犯」,押後至周四判刑,其間被告還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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