屠龍案判辭 擷手機資料准呈堂 官:表面真確即可
文章日期:2024年9月17日

【明報專訊】「屠龍小隊」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用炸彈殺警,早前6人被陪審團裁定罪脫、被告賴振邦被裁定罪成後與同案6名認罪被告一同等候判刑。法官張慧玲昨日頒下判辭,交代她在審訊中裁定控方可將牽涉賴振邦的數碼證據呈堂之理據,指法官只需考慮相關證據是否有表面真確便可接納為呈堂證據,而證據的比重或可靠性則交由陪審團考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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