闖高院職員通道襲保安 男子判醫院令
文章日期:2024年9月11日

【明報專訊】36歲男子今年4月闖入高等法院職員通道,並在上訴庭法官的辦公室門前襲擊保安員,男子否認「侵入公職人員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」、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和普通襲擊共3罪,早前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。裁判官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指出,被告患妄想症引致事件,需接受醫療輔助,遂按報告建議判他3個月醫院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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