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35歲父親逾3年前在家中待業,沒有戴避孕套下強姦11歲親女。女兒將事件告知同學揭發事件。父親警誡下承認自己禽獸不如,昨於高等法院承認3項強姦罪,還押至本月23日判刑。辯方求情時冀法官輕判,法官表示「我的司法生涯以來,從無判強姦犯入獄5年以下」,強調近年強姦案從嚴量刑。
這是明報教育網-訂戶專區,進入本區前,請先登入系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