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城巿大學博士生今年涉在校內向年輕女子淋潑混有自己精液的液體,早前承認非禮罪。法庭索取一系列報告後,原定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。裁判官關注被告向感化官及心理學家講述的版本不一致,質疑他不真誠及沒坦白交代事件。辯方稱被告用繁體字寫求情信,可見他有誠意。裁判官決定進一步索閱報告,押後於9月24日判刑,被告續准保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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