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立峯:《頭條》判決接納有理諷刺 何君堯:港台政府喉舌 應倡正面政策形象
文章日期:2024年9月7日

【明報專訊】香港電台節目《頭條新聞》(下稱《頭條》)其中一集,曾被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辱警,《頭條》即時檢討和停拍。事隔逾4年後,上訴庭日前裁定港台工會部分上訴得直,下令通訊局擱置警告。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表示,判決顯示法庭接納有事實根據的諷刺手法,有利言論和表達自由。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則表示,港台作為政府部門,有責任提倡正面政策和形象,而不是嘲諷警隊,他支持通訊局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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