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繼7月初積金局就匯豐就先前作為強積金主事中介人,招募無牌機構推薦客戶後作出罰款後,積金局昨日再根據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》,命令及譴責主事中介人(匯豐)的前負責人員楊啟德,並命令由昨日起至2027年3月4日的30個月期間內,喪失作為強積金主事中介人負有指明責任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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