覆核《頭條新聞》辱警指控 港台工會得直 官裁「侮辱」基於抗疫工作非社會地位 沒違守則
文章日期:2024年9月5日
【明報專訊】通訊事務管理局2020年裁定香港電台《頭條新聞》(下稱《頭條》)一集侮辱警方等投訴成立,港台工會聯同記協提出司法覆核,原訟庭裁定部分得直。與訟雙方各就其敗訴部分上訴,上訴庭昨頒判辭,裁定工會就通訊局指藝人王喜從垃圾桶冒出一幕屬辱警的決定、「驚方訊息」環節沒確保資料準確的決定均得直,下令擱置相關警告及不會將決定發還局方商議,另就工會原本得直的部分維持勝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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