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收賄 深圳原副市長黃敏被雙開
文章日期:2024年9月2日

【明報專訊】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,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,廣東省紀委監委已立案調查深圳市委原常委、市政府原副市長黃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。調查指黃敏違規藉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,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;違規從事營利活動,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;大搞權錢交易,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推進、工程承攬、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,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黃敏被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,並被終止其深圳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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