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涉巴士椅背寫「煽動」字句 辯方:信毋須審訊
文章日期:2024年8月23日

【明報專訊】一名男文員涉在不同巴士座位椅背寫上「具煽動意圖」字句被捕,被控3項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下的「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」罪,以及兩項《刑事罪行條例》下的「摧毁或損壞財產」罪。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,辯方申請押後答辯,稱控辯雙方正就控罪商討,有信心最後毋須審訊。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9月19日答辯,被告續還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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