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必煽動案終極上訴明年1月審 牽動至少3案 包括立場蘋果
文章日期:2024年8月15日

【明報專訊】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(快必)在街站發表「光時」等口號,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罪罪成,判囚40個月。譚得志就定罪及刑期上訴被駁回,後向高院申請上訴至終院許可證明書獲批。終院昨日開庭聽畢雙方陳辭後,就其中兩項爭議批出上訴許可,包括煽動罪是否屬可公訴罪行,以及控方須否證明被告的煽暴意圖,餘下一項爭議則被拒。案件排期明年1月10日審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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