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賄斷正  體育園建商經理認罪 案情稱偕水泥董事多次桑拿場會面
文章日期:2024年8月13日

【明報專訊】廉政公署前年起訴建築公司高級經理及水泥公司董事,指各人在泥水工程合約中行賄受賄100萬元,當中涉及私營建築項目、兩個價值共逾2.6億元的啟德體育園項目。建築公司高級經理昨於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,案情指兩人曾多次在桑拿場會面,後以環保袋交收賄款時當場被捕。法官梁嘉琪押後求情至10月8日,被告獲准保釋候訊;水泥公司董事及其餘兩名被告則否認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「串謀揑改帳目」罪受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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