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城巿大學博士生今年6月涉在校園內向女子淋潑混有自己精液的液體,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非禮罪,警誡下稱無心之失。裁判官希望被告明白自己的錯,其行為對事主造成極大侮辱,考慮認罪、沒刑事定罪紀錄和個人背景,先索取社會服務令、感化和心理報告再判刑,其間獲准以2000元保釋外出。
這是明報教育網-訂戶專區,進入本區前,請先登入系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