屠龍案辯方續指隊長瞞行動 引爆器片段「或僅來自網上」
文章日期:2024年8月9日

【明報專訊】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用炸彈殺警,案件昨於高院第68天審訊。辯方繼續結案陳辭,指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刻意向其他隊員隱瞞12.8行動內容,包括槍手及兩枚炸彈的位置,令隊員不知自身會否遭爆炸波及。辯方亦指兩名從犯證人,即黃振強及彭軍壕均不可信,無證據顯示被告張銘裕是知情下參與串謀活動。被告嚴文謙的代表大律師今日陳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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