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時衫男擬認國安例煽動 另認無出示身分證 冀商討控罪條文免審訊
文章日期:2024年8月8日

【明報專訊】兩宗涉及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下新煽動罪的案件,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(見另稿)。其中27歲無業男子涉今年6月身穿「光時」上衣和戴黃色「F.D.N.O.L.」口罩,早前被控煽動罪等3罪。辯方昨在案件再提堂時透露,被告打算承認煽動和不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,但否認有意圖而遊蕩罪,需時與控方商討本案情况,相信下次聆訊被告可正式答辯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9月16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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