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殺警案,昨於高院步入第65天審訊。控方繼續結案陳辭,指無名組織吳智鴻一方的兩名被告曾試槍及製作炸彈,計劃不斷升級至殺警行動。控方披露,被指眾籌的女被告曾以信息告訴別人「無人知道我係屠龍,得你」,當她得悉有被告遭警方拘捕,她估計屠龍隊長「應該唔會爆我住」,因此回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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