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焚化爐賣餘電 料年進帳11億 成本價售或遠廉於用戶電費 議員關注兩電獲利
文章日期:2024年8月6日

【明報專訊】本港兩座現代化焚化爐I.PARK1及I.PARK2預計分別於明年及2030年代初啟用。政府回覆本報查詢時首次披露,將以燃料成本價將焚化爐產生的剩餘電力售予電力公司,預計兩爐均投產時,每年合共可輸出14.4億度電至電網。本報以政府以往每度電售價最高0.8元推算,焚化爐售電每年可為庫房帶來共11.5億元收入。現時中電向用戶收取平均每度電1.429元,有議員關注電費比政府售電價格高近八成,冀政府交代如何釐定剩餘電力價格,確保電力公司不會從中獲利,以及研究將部分收入回饋市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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