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休班女總督察涉醉後大鬧中大醫院,她早前否認「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」傳票控罪受審,控辯雙方昨於沙田裁判法院結案陳辭。辯方力陳案發地點須獲准進入,不符合控罪所指的「公眾地方」,而且被告沒有奔跑、大叫或施襲,說話有條理。裁判官覃有方將案件押後至8月28日下午裁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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