擅攜文件離獄鄒家成與律師罪成 官:保障囚權非可繞過保安
文章日期:2024年7月30日

【明報專訊】初選案被裁定罪成的鄒家成,去年還押時有意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遭懲教署禁止收取書籍,自行透過女律師將投訴表格攜離荔枝角收押所,他與女律師否認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,昨在西九龍法院均同裁定罪成。裁判官指《監獄規則》保障囚犯的申訴權,但並不代表可繞過懲教署保安檢查,在署方不知情下由第三者寄出投訴信,否則等同破壞監獄保安制度。案件押後至8月14日求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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