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情
文章日期:2024年7月22日

【明報文章】偶爾看到一些被告人撰寫的求情信,不忍讀完。唯一能夠從信裏斷定的真相,是痛苦:與至親分隔的痛苦,還有壓抑舊我的痛苦。體裁決定內容,不管作者有悔無悔,他幾乎只能匐伏着保證:他變了,早就是全新的人了。信件上款是法官閣下,作者卻知道內文將公諸於世——這就是第三重痛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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