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主證供矛盾 被指宿舍狎童警脫罪
文章日期:2024年7月16日

【明報專訊】休班男警被指在紀律部隊宿舍三度非禮12歲女童,包括篤其胸部及臀部,他否認3項非禮罪,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暫委裁判官陳曉明指事主口供在盤問下前後矛盾和不合理,可見她對事件記憶模糊,口供更存在匪夷所思情節,法庭拒絕接納,被告則口供清晰合理。陳官亦認為被告於案中無自招嫌疑,下令控方向辯方賠償訟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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