屠龍被告稱遭水刑逼供 憂失支援無明言拒殺警
文章日期:2024年7月10日

【明報專訊】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用炸彈殺警案,昨在高院步入第49天審訊。被告李家田續自辯,提及他身處理大暴動現場時,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在群組中着他快槍殺警員,李想推搪事情,便開玩笑地說槍殺解放軍,因為攻擊軍隊是不可能發生。辯方問李為何不在群組中明言拒絕,李回答「我唔想失去黃振強畀我嘅支援」,才會婉拒。李另提及他被捕當日警員對他施用水刑,逼他供認一支手槍的下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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