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明確台獨行為 涵教育傳媒領域 最高死刑境外可照審 國台辦強調針對台獨頑固分子
文章日期:2024年6月22日

【明報專訊】大陸中央政法系統五大機關昨(21日)聯合發布《關於依法懲治「台獨」頑固分子分裂國家、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》(下稱《意見》),22條定罪量刑規範,包括認定觸犯分裂國家罪的5種「台獨行為」(見表),涵蓋教育、文化、歷史、新聞傳媒等領域,最高可判處死刑,並可對境外被告缺席審判。針對有關措施可能打壓言論自由、造成寒蟬效應的疑慮,國台辦強調手段僅針對極少數台獨分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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