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求2000伙申報 收回99% 房協7邨12戶交屋 涉勵德沙頭角
文章日期:2024年6月20日

【明報專訊】管理約3.3萬個出租單位的房屋協會今年4月起擴大「富戶政策」範圍,受影響租戶須每兩年申報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,倘買樓須於一個月內申報。房協總監(物業管理)潘源舫昨在電台及電視台節目表示,已要求約2000戶申報並收回約99%申報表,約10戶因超出家庭入息或資產限額,願意主動交回單位;另有兩戶申報持有香港住宅物業,現已遷出。消息稱,12戶主要來自7個屋邨,包括青衣偉景花園、葵涌祖堯邨、沙田乙明邨、土瓜灣樂民新村、大坑勵德邨、筲箕灣明華大廈及沙頭角沙頭角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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