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指拘捕時逼飲滴露罵「曱甴」 屠龍案警否認
文章日期:2024年6月20日

【明報專訊】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12月用槍和炸彈殺警,昨在高院第37天審訊。控方傳召負責拘捕和檢取證物的4名警員出庭作供,其中一名警員供稱於被告張銘裕和嚴文謙在「安全屋」被捕時檢取兩件黑色避彈衣,他不同意有警員襲擊嚴文謙。辯方另質疑,拘捕被告賴振邦的警員曾叫賴飲下滴露和消毒酒精,並不斷斥罵他是「曱甴」,該警員否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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