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警長取少訊書券上訴得直撤罪 判辭:無可能冒毁前途風險
文章日期:2024年6月19日

【明報專訊】時任女警長涉於上水圍大埔區少年警訊會所內,偷去兩支同袍記憶棒及會員的28張書券,裁定3項盜竊罪成,判囚8個月。警長不服定罪上訴,高院法官昨頒判辭指,原審裁判官處理證供的方法「有問題」,足以推翻原審定罪,裁定警長上訴得直,下令撤銷定罪和擱置判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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