屠龍隊西貢樹林試槍 隊員:開完先知真槍
文章日期:2024年6月12日

【明報專訊】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涉策劃2019年殺警成《反恐條例》首案,昨在高院第31天審訊。負責拘捕第4被告李家田的警員作供引述,李在警誡下稱只去過西貢試槍,依照涉案同謀「鴻仔」(即吳智鴻)的意思朝向空地開出一槍,「我開完之後知道支槍係真槍」。庭上播放李家田與警方進行錄影會面片段,李表示屬於「屠龍」群組,他承認跟「鴻仔」等人輪流試槍,李按屠龍隊長的指示從「鴻仔」取得一支槍並攜帶在身,數天後「鴻仔」聯絡他索回。明報記者

這是明報教育網-訂戶專區,進入本區前,請先登入系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