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偷超市食物 女警稱忘食抗抑鬱藥損記憶
文章日期:2024年6月5日

【明報專訊】女警涉於去年7月在屯門一間超級市場偷餅乾、通心粉、盒裝豆腐等共10件貨品,價值合共約166元。她否認一項盜竊罪,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,裁判官黃國輝裁定表證成立。被告自辯稱自己患嚴重抑鬱症,案發時段沒有服藥,因此忘記自己身上有貨物未付錢而離開超市。曾為被告診治的精神科醫生稱,沒有服藥主要會引致專注力問題,從而影響記憶力,患者一般會忘記「一個動作」,但並非會忘記近10分鐘內所有發生過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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