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紀.不着一字:佛陀以「社會模式」 看待身心障礙
文章日期:2024年6月1日

【明報文章】暇滿人身固為難得,然對於生而聾啞、諸根不具者,則更應多加慈悲關懷,而非投以歧視眼光,視為「業障纏身」、「佛緣未具」之類。南傳佛教有「心極明淨」(pabhassara citta)的說法,此與大乘佛教主張的「自性清淨心」(prakṛti-prabhāsvara-citta)、如來藏(tathāgatagarbha)等學說一致,認為眾生的心本清淨,惟受客塵所染。不論輪迴的狀態如何,心的清淨依然。各種身心障礙,不會對心性的本然清淨有所減損;具備暇滿人身,也不會對心性的本然清淨有所增益,兩者平等。既然平等,也就不應於佛性之上妄作高下判別。具身心障礙的佛教徒,需要的不是憐憫目光,而是對他們佛性或清淨心性的充分肯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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