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少年不雅片案 兩罪判刑7個月緩刑3年 炎亞綸遵守承諾 持續貢獻社會
文章日期:2024年5月31日

【明報專訊】38歲台灣男星、前飛輪海成員炎亞綸去年6月捲性醜聞風波,被網紅舊愛耀樂發文控訴,稱16歲與炎亞綸交往時,被強行奪去第一次,還被拍下私密影片兼外流至網絡。耀樂隨後就事件報案,炎亞綸被士林地檢署起訴「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」、「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」;「強制性交」去年12月已撤控。昨日案件完成審訊,炎亞綸兩項控罪被判刑7個月、得易科罰金(繳錢代替入獄服刑),緩刑3年。炎亞綸透過經理人公司回應:「將遵守先前聲明承諾,持續透過自身影響力貢獻社會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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