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13歲女童性交阻嚇作供 青年認10罪
文章日期:2024年5月30日

【明報專訊】男售貨員於一年半內與13歲女童發生6次性行為,被揭發後他掐女童頸項,恐嚇稱「你唔好出庭作證,如果唔係我斬死你」。涉案青年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非法性交及妨礙司法公正等10項控罪。案情指事主透露與被告性行為約70至80次。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下令先索取勞教中心等報告,將被告收押至6月19日判刑,劉官明言保留所有判刑選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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