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浸大學生會前財務秘書涉去年以活動開支為名,盜取學生會共80萬元。他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兩項盜竊罪,須還押候判。案情指被告兩度訛稱獲學生會批准,提取共80萬元支票舉辦活動,調查發現大部分款項轉入被告的個人證券戶口。辯方求情稱被告因貪念犯案,寄望投資賺錢後「補番條數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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