瓊警拘禁勒索罪成 官批損警形象重判13年
文章日期:2024年5月27日

【明報專訊】海南瓊中自治縣法院25日一審公開宣判瓊中縣公安局原警察、教導員呂帥非法拘禁、敲詐勒索案,對呂帥以敲詐勒索罪,判處12年監禁,並處罰金20萬元(人民幣,下同);以非法拘禁罪,判處兩年半。法庭決定執行監禁13年,並處罰金20萬元;追繳呂帥違法所得,退還各被害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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