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文章】清明前後,想起童年時代的紙紮舖。不是別人的店,是爸媽開的。賣金銀衣紙、元寶蠟燭香,中秋有自己師傅做的紙紮燈籠,平日有殯儀用的紙紮私家車和大廈。農曆新年賣煙花爆竹,生意興隆。至1967年「暴動」,有人以煙花和爆竹的火藥自製「土製炸彈」,有恐怖傷亡。政府就此頒下禁令,民間不准放煙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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