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多人涉嫌策劃於2019年12月遊行設置炸彈,律政司首引《反恐條例》起訴,其中6男1女不認罪,高院昨日踏入第二日審訊。控方開案陳辭表示,組織「屠龍小隊」計劃在遊行路線擺放兩枚炸彈,較大的炸彈威力為半徑400米,可能傷及警員和遊行民眾。控方向陪審員強調,姑勿論個人政治立場如何,「炸彈所造成的傷害是無差別,亦無分政治立場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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