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飛的死「罪」
文章日期:2024年4月22日

【明報文章】老同學指出我寫的〈「莫須有」不是罪名〉一文有三個嚴重失誤:①為岳飛抱不平的是「韓世『忠』,不是「韓世『宗』」。②秦檜回應韓世忠的質疑不僅只有「莫須有」三字而是一句話。《宋史.岳飛傳》原文為:獄之將上也,韓世忠不平,詣檜,詰其實。檜曰:「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,其事體莫須有。」世忠曰:「『莫須有』三字何以服天下?」③秦檜誣陷岳飛的罪名不是「通敵賣國」而是「謀反」。——在此謹向讀者澄清及道歉,也向老同學致謝。

這是明報教育網-訂戶專區,進入本區前,請先登入系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