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辦消防工程修例 目標年內交立會 議員倡設機制罷免法團 助樓宇檢驗
文章日期:2024年4月12日

【明報專訊】政府去年12月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建議修訂《消防安全(建築物)條例》,賦權當局可為未能符合《條例》要求遵辦「消防安全指示」(下稱指示)或「符合消防安全令」的目標樓宇業主,例如「三無大廈」等,代辦消防安全改善工程 。保安局回覆稱,正加緊草擬修訂條例草案,目標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。早前有居民批評華豐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管理不善,致樓宇檢驗一直難實行。有議員認為當局可研另設機制罷免法團,以協助樓宇檢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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