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關修指引 增截「危國安物」入港 何珮珊:因應23條提供培訓 出版界盼有「禁書」清單
文章日期:2024年4月7日

【明報專訊】落實《基本法》23條本地立法的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修訂了煽動意圖罪定義、範圍及罰則。海關關長何珮珊稱,《條例》相應地修訂了《香港海關條例》,讓海關更有效防範及阻截危害國安物品流入香港,海關會更新內部指引及提供培訓,令前線掌握修訂內容。她稱,當海關檢查入境旅客及行李時若發現可疑刊物,海關有合理懷疑該刊物具有煽動意圖、旅客亦無合理辯解下,會通報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判斷。有出版業界認為,目前「禁書」定義未夠清晰,若海關能制定清單,可讓業界減少觸犯「紅線」的可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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