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上公務員稱內地重效率 港先研究後推進「各有好處」
文章日期:2024年3月30日

【明報專訊】公務員事務局去年與廣東省簽訂交流協議,將內地公務員交流期由4星期增至3個月,目標是雙方每年互派10名公務員交流;首批共10名本港公務員去年12月到深圳交流,有北上交流的公務員表示兩地行政文化有異,內地因城市間競爭較大,講求速度效率,會先上報執行項目,再補上項目相關的詳細研究,香港則有成熟機制,會先做較多前期研究再推進項目,兩種做法各有好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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