輔導功課狎男童 社協男義工罪成
文章日期:2024年3月27日

【明報專訊】案發時44歲男義工在社區組織協會輔導學生功課,其間涉嫌屢次非禮約11歲男童,男義工否認3項非禮罪受審,昨在區院裁決。暫委法官鄭明斌指,被告獲稱讚對協會貢獻良多,與男童關係良好,然而他的證供有悖常理、極其怪異,稱不知何故手部凌空處於男童大腿上方,拒絕接納其供辭。法官裁定被告其中一罪成立,押後至4月5日判刑,還押候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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