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境外干預罪」的普世性與精準性
文章日期:2024年3月2日

【明報文章】港府1月底推出《基本法》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,提出立法規管五大範疇罪行,其中新設的「境外干預罪」引人矚目。該罪名的適用條件是:①有配合境外勢力行為;②使用不當手段;③意圖帶來對香港行政、立法和司法履行職能的干預效果。

這是明報教育網-訂戶專區,進入本區前,請先登入系統...